1. 婚前男方给的彩礼离婚时怎么分
首先,我们分析一下彩礼的性质。彩礼的性质是一种民间习俗。通常,一方向对方给付彩礼是以双方已经恋爱、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甚至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
第一种情形:结婚登记前,女方用男方给的彩礼购置的家具、家电等物品,在实践中,法官通常考虑发票上购买人来判断该类物品的权属。即如果发票上面写的是女方的名字,由于婚前购买,一般作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不予分割。
第二种情形:结婚登记后,女方用男方给的彩礼购置的家具家电等物品,不论发票上面写的谁的名字,法官通常认定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公平分割。
2. 结婚前的彩礼离婚时怎么分配
离婚时只能处理夫妻名义下的财产,如果男方的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就不需要退回。
结婚前的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适当返还.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另外,如果结婚时间不长,也可以适当返还。
3. 结婚前的礼金离婚时怎么分
婚前的财产,离婚后对方是不可以分割的。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婚前赠与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会分割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4. 农村结婚的彩礼钱离婚怎么分
结婚一个月,男方几次三番闹离婚,要求我家退还结婚时送的三金和彩礼,并要求我把肚子里的孩子拿掉,已经怀孕四个月了。
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如果离婚我应该要退还三金和彩礼么???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问题补充:我现在已经怀孕四个月了,我们没有房子,他也不原意租房子,我还在我娘家住,他要求我拿掉孩子离婚,并每天恶语相向。这样离婚的话我能否得到什么补偿。
毕竟结婚一个月便成离异,我感觉对我很不公平。问题补充:我现在已经怀孕四个月了,我们没有房子,他也不原意租房子,我还在我娘家住,他要求我拿掉孩子离婚,并每天恶语相向。
这样离婚的话我能否得到什么补偿。毕竟结婚一个月便成离异,我感觉对我很不公平。
5. 夫妻离婚彩礼钱怎么分割
今天和大家探讨一下离婚彩礼钱该怎么分配的问题,首先是对于彩礼的认定,彩礼是为达到结婚的目的,在订立婚约前后,依习俗由一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向另一方当事人及其亲属给付的金钱或财物;其次,对于彩礼是否应返还以及应返还的比例,彩礼全额返还应该以双方既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未共同生活为前提,对于共同生活期间因共同生活消费支出的彩礼,如有证据证实的,一般不予返还,对于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应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同居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是否怀孕生子、过错责任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经济状况、分手原因、正常合理消耗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酌定返还的数额及比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6. 是嫁妆还是彩礼,离婚时如何分割
1、本案所涉及的嫁妆实际上是彩礼的性质,依照我国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才是严格意义上的嫁妆,这种性质的嫁妆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而本案男方出资购买的嫁妆实际上属于婚前的彩礼,而非当事人认为的嫁妆。
2、嫁妆虽然为甲男出资,由于名字登记在乙女的名下,如果男方拿不出证据证明系其实际出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双方的婚姻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很有可能会将部分财产认定为乙女婚前个人财产;
3、男方若能证明该嫁妆系其出资购买,可以认定为彩礼。对于彩礼的性质,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是民间的习俗,在性质上是一种赠予行为,赠予者也就是赠送彩礼的男方是为了与女方结婚的目的才按照地方习俗向女方实施了赠予行为,从法律上看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甲男方给女方的彩礼,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一旦结婚并共同生活,则该彩礼就是乙女的婚前个人财产,一旦离婚是不需要退还男方的。
7. 结婚不久就离婚彩礼怎样分割
关于双方在离婚时的彩礼退还问题,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
日照好玩的地方和吃海鲜应该去哪听说日
日照好玩的地方:万平口:"旅游来日照,必到万平口",已成为各地游客的共识。刘家湾赶海园:以赶海系列活动为主,集旅游、休闲、度假、民俗、健身于一体的综合旅游园。竹洞天: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城区西端的将帅沟毛竹…
-
什么是铸造
铸造是指将室温中为液态,但不久后将要固态化的物质倒入特定形状的铸模待其凝固成形的加工方式。 被铸物质多半原为固态但加热至液态的金属(例:铜、铁、铝、锡、铅等),而铸模的材料可以是沙、金属甚至陶瓷。 因应…
-
变形金刚中博派和狂派各有哪些人物
博派:擎天柱,铁皮,大黄蜂,爵士,棘齿。狂派:威震天,红蜘蛛,眩晕,吵闹,萨克,碎骨魔,路障,迷乱。…
-
一平方毫米的铜线能过多少安的电流
1平方毫米的铜线在不同电流下通过的安培数不同。最大是18A:(1)60A以下,选1平方毫米的铜线安全载流量是6A;(2)60~100A,选1平方毫米的铜线,安全载流量是5A;(3)100A以上,选1平方毫米的铜线,安全载流量是2.5A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有规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