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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案

作者:马原一
2020-02-22
信息

故意杀人案

一、什么是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二、故意杀人罪的特征有哪些

杀人罪的特征: 1、故意杀人罪的客体 故意杀人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这里的“他人”,是指除了行为人以外的一切自然人。也就是说,“他人”的范围则没有规定,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也不问被害人的生理、心理、身份等状态。

《民法通则》中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承担民事义务。”由此可见,生命权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但是,刑法理论中关于出生和死亡的标准问题,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观点,笔者在此不想作过多论述(见后面)。我国现行刑法理论所采用的是:关于出生的标准,采独立呼吸说;关于死亡的标准,则采取综合标准说,即自发呼吸停止、心脏跳动停止、瞳孔反射机能停止的综合。

据此我们可知:①自杀行为不成立此罪②尸体不能成为故意杀人的对象③溺婴是一种故意杀人行为,原则上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 2、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方面 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特点是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人的肌体,使人的生命在自然死亡时期之前终结。

(1)杀人行为的方式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既可以是作为,如枪杀、拳打、刀砍、斧劈等;也可以是不作为的方式,如负有作为义务的医生不给急需救治的病人以必要的帮助而眼看其死亡的行为;既可以是物理的方式,如投毒;也可以是心理的方法,如以精神冲击的方法致人休克死亡的。 (2)杀人的行为具有非法性。

也就是说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才成立此罪。换言之,那些符合法律规定的,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则不成立此罪。

例如,依法执行命令枪决罪犯、符合法定条件的正当防卫杀人等行为,均不构成此罪。 3、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刑法》第14条第1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据此,我们知道,犯罪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

〔相对于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关于故意概念的界定,我国刑法理论所采纳的故意概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将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价值评判纳入了犯罪故意的概念;二是以希望或者放任作为故意的两种意志表现,将故意的两种类型体现在这一定义当中;三是注意认识与意志要素,体现了鲜明的折衷主义价值趋向。 。

三、怎么构成故意杀人罪

见死不救并非都构成犯罪,但是,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如果不积极作为以制止他人死亡后果的发生,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法律性质的义务来源主要有以下4种: (1)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因此,拒不抚养、赡养的行为,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

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相应职责的义务,值勤的消防人员有消除火灾的义务,等等。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如合同行为、自愿接受等可能导致行为人负有实施一定积极行为的义务。 (4)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

这是指由于行为人的某种行为使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行为人负有的排除危险或者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特定积极义务。成年人带着儿童游泳时,就负有保护儿童生命安全的义务。

四、故意杀人罪如何处罚呢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故意杀人罪如何处罚

故意杀人罪的处罚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六、什么是直接故意杀人罪

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称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的表现形式: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间接故意包括三种情况: (一)、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 (二)、为了追求一个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 (三)、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情形。

为故意杀人罪,刑法理论将故意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两种类型。 。

七、故意杀人是否一定会判处死刑

故意杀人罪是我国乃至其他各国刑法中规定的最重罪名之一,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的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可以看出故意杀人罪原则上要判处死刑,又其他减轻的情节的可判处有期徒刑。那么到底哪些情形要判处死刑呢,笔者与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政策室的同志沟通后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时,又实施杀人的。

如抢劫中杀人的,强奸中杀人的。 2、出于恶意的报复,实施杀人的。

这种行为主观恶意非常大。 3、犯罪对象特殊。

如孕妇、残疾人、正在抢险人士。 4、多次杀人的。

5、组织杀人、雇凶杀人的。 6、教唆未成年人杀人的。

7、从后果上看,造成多人死亡的,或多人严重残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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