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户籍科上班时间到底是什么时候
根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机关作息时间一般安排为: 上午:08:00-12:00 (全年 );下午:5月至9月为:15:00-18:30 ,10月至4月为: 14:30-18:30 。
扩展资料: 公安局户籍科主要工作业务: 1、审核和办理户口准予迁入; 2、居民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 3、办理公民身份证重号、错号纠正; 4、本市人口信息查询、核对、更正纠错; 5、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本科办理的有关户口业务。 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
在中国,派出所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权限,其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防、控各种事故的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 派出所的职责概括为:管理户口;向群众宣传法制,组织发动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组建治安保卫委员会;发现掌握嫌疑分子,教育改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管理特种行业,维护公共秩序,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
在工作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使治安行政管理同群众的安全防范密切结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二、你知道,派出所身份证办证大厅上班时间是
派出所周六周日除了值班人员外均不上班。
派出所执行的全国统一的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早上8:00点到中午12:00点,下午14:00点到傍晚18:00点。
且周六和周日除值班人员外均休息,上班时间为:早上8:30到下午16:00,并不再进行办理业务。
因此,要办身份证须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
派出所节假日有人值班,但不办理身份证补办之类的业务。只有在工作日才可以办理身份证。如果你在工作日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没时间,可和派出所户口内勤约个时间。
扩展资料: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1、申领人本人携带:①户口簿、②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补领居民身份证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派出所
三、派出所办身份证上班时间
1、派出所执行的当地省市政府公布的统一作息时间,星期六和日除值班人员外休息,你要办身份证须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如华中华南地区的大多数省份是早上8点到12点,下午14点半到17点半[冬],夏季的下午是15点到18点)。各地的具体上班时间需要查询当地政府公布的作息时间。
2、派出所的户政窗口是专门办理身份证和居民户口事宜的。办理身份证需要携带户口本。且必需是本人亲自到现场。因为需要拍摄证件照和录入指纹。
申领居民身份证
1、申领人本人携带:①户口簿、②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
①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
②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四、派出所办身份证的地方的上下班时间是什么
星期六和星期日除值班人员(派出所24小时都有人员值班)外休息,办理身份证须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早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二点到六点)。
派出所是中国公安部门的基层机构,管理户口和基层治安等工作。派出所执行全国统一的上班时间(即当地公务员、事业单位上班时间)。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第八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劳动部、人事部制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五、派出所办身份证的地方的上下班时间是什么
办理身份证须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早八点到十二点,14点半到17点半[冬],夏季的下午是15点到18点)。
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并且星期六、星期天休息的工作就称为行政班。 身份证补办应当注意内容: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4、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扩展资料 身份证法律责任内容: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全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上班。
六、派出所几点上班时间
申办护照、办理身份证、户籍证明、出入境手续、处理交通事故、对公业务等,在节假日、双休日放假,放假期间公安机关不会办理。
安局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上班和作息。上班时间是周一——周五。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17点。
为了适应群众需要,一些城市的公安机关,在双休日可以申办出入境证件、办理一些简单业务,但并非所有公安机关如此。你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是否在节假日、双休日放假,放假期间开展办公,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安监督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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