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动态要闻 > 信息

营养师怎么报名

作者:陈熙明
2020-02-23
信息

一、中级营养师怎么报名,自学的那种,有网站吗

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已经取消了。

可以报考ACI注册国际营养师,对于未来的发展前景也是比较好的。也可考国家卫健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鉴定考试。

也是营养健康行业。ACI注册国际营养师证书称为二十一世纪的“求职绿卡”,证书终身有效,可申请获得中国海外人才库专业人才证书。

是进入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乃至跨国公司的重要依据。健康管理师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 的重要参考依据。健康管理师考试分别在4月、6月、9月、11月,全年均可报考!自学的话若是没有找到相关内容,可以看看我们网站的零元课。

二、营养师资格证每年什么时候考

营养师资格证每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7月,12月两个月进行。

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时的地区进去安排。 报考条件: 1、助理(初级)营养师 初中以上学历均可; 2、中级营养师 A. 中专、大专、大本的在校学生,是否相关专业均可; B.高中、中专、职高、大专、大本等毕业生,是否相关专业均可; 3、高级营养师 A. 硕士以上学历,相关专业; B.大学本科学历,相关专业毕业从业时间2年以上; C.大专学历,相关专业毕业,从业时间5年以上; D.中等学历,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文章的; E.从事餐饮行业获得高级职称(特级以上)的,从业时间10年以上; F. 持有中级营养师职业技能证书,从业时间2年以上的均可申报。

扩展资料考评办法: 1、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学习学时; 2、领取准考证。 3、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4、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及全国商务人员职业技能考评委员会颁发营养师证书。 5、有一科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报补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营养师资格证。

三、急求2017

自2016年12月08日起,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认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其中就包含了取消公共营养师的水平评价认定,因此现在没有国家营养师资格证考试。

扩展资料: 在取消公共营养师资格的当月,中国营养学会放出《注册营养师水平评价制度暂行规定》,明确了“注册营养师水平评价分为注册营养师和注册营养技师两个级别,并且设立注册营养师工作委员会。至此,“注册营养师水平评价制度”正式建立。

注册营养师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 目前,每年考1次注册营养技师,1次注册营养师。 1月考注册营养技师,7月考注册营养师,提前3个月报名。

考生可在电脑PC端打开中国营养学会注册营养师考试唯一官方网站http://www.crdietitian.org/ 完成全部报名、注册及机构认证流程,实现一站式注册营养师制度管理。 参考资料: 中国营养学会-《注册营养师水平评价制度暂行规定》。

四、请问一下如何报考营养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新职业试行期间: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五、公共营养师考试报名条件有什么呢

——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六、请问营养师考试必须经过培训机构的培训吗

国家有规定正规的营养师报考都需要经过一定的培训学习,但不限制培训方式,而且一般报名点都是带培训的没有直接报名考试的。

如果不方面上课可以选择远程网络上课。 营养师营养学基础 公共营养学 (社区营养) 临床营养学 食品安全 保健食品 烹饪营养与科学配餐 (在网络教学中增加营养师的概论和人体结构 ) 从学习到考试一般两个月左右就可以,考试完大约在两个月内可以拿到证书 收费标准 网络学习收费标准: 助理营养师:2600元 营养师(国际注册营养师三级):2900元 高级营养师(国际注册营养师二级):3300元。

七、三级公共营养师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推荐阅读
  • 日照好玩的地方和吃海鲜应该去哪听说日

    日照好玩的地方:万平口:"旅游来日照,必到万平口",已成为各地游客的共识。刘家湾赶海园:以赶海系列活动为主,集旅游、休闲、度假、民俗、健身于一体的综合旅游园。竹洞天: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城区西端的将帅沟毛竹…

    信息 2024-09-20
  • 什么是铸造

    铸造是指将室温中为液态,但不久后将要固态化的物质倒入特定形状的铸模待其凝固成形的加工方式。 被铸物质多半原为固态但加热至液态的金属(例:铜、铁、铝、锡、铅等),而铸模的材料可以是沙、金属甚至陶瓷。 因应…

    信息 2024-09-20
  • 变形金刚中博派和狂派各有哪些人物

    博派:擎天柱,铁皮,大黄蜂,爵士,棘齿。狂派:威震天,红蜘蛛,眩晕,吵闹,萨克,碎骨魔,路障,迷乱。…

    信息 2024-09-20
  • 一平方毫米的铜线能过多少安的电流

    1平方毫米的铜线在不同电流下通过的安培数不同。最大是18A:(1)60A以下,选1平方毫米的铜线安全载流量是6A;(2)60~100A,选1平方毫米的铜线,安全载流量是5A;(3)100A以上,选1平方毫米的铜线,安全载流量是2.5A 。…

    信息 2024-09-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有规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

    信息 2024-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