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国志13威力加强版怎么离婚
慢慢的高感就能到80,孙坚势力,宝物,然后是语音很好听的樊氏,然后是王异,非常简单,一开始送什么都加好感。任务完成以后一般就是第一个羁绊关系,先把孙尚香娶了,你在其他城不妨碍你接收建议做内政,要送她感兴趣的有圈的,一般不选冷门君主后方崩不了,没钱买宝物就调查:酒,比如叫你一起去一个什么城市调查,然后你去她那个城市,孙刘曹还会扩张(有你没你都一样),80开始就不是什么礼物都行了,然后就会进入羁绊模式的任务,在城里的时候如果她有任务遇到难题就帮,其实方法大都一样,文物什么的,底下会有个圈,然后给一次礼物可以谈话一次(有感叹号),然后如果是太守,然后有一次谈话就可以结婚了,宝物一般换一个城就能买到,有师从就教她娶老婆的技巧,或者要一个什么宝物,到100以后再接着上面的循环。
首先对象一般不能已婚,除非后方要打仗才回去:
群英集结。
我要追一个妹纸就一直呆在她那个城这么玩,看她喜欢什么物件比如,然后再一直送礼物--谈话--师从--送礼物循环(礼物都要是感兴趣的),关键是贵,开档新武将
2. 三国志13怎么才能娶很多老婆 娶多个老婆方法流程
娶老婆的技巧:
群英集结,开档新武将,孙坚势力,先把孙尚香娶了,然后是王异,然后是语音很好听的樊氏,其实方法大都一样,非常简单。
首先对象一般不能已婚,然后你去她那个城市,看她喜欢什么物件比如:酒,宝物,文物什么的,底下会有个圈,一开始送什么都加好感,然后给一次礼物可以谈话一次(有感叹号),在城里的时候如果她有任务遇到难题就帮,有师从就教她,慢慢的高感就能到80,80开始就不是什么礼物都行了,要送她感兴趣的有圈的,然后就会进入羁绊模式的任务,比如叫你一起去一个什么城市调查,或者要一个什么宝物,宝物一般换一个城就能买到,关键是贵。任务完成以后一般就是第一个羁绊关系,然后再一直送礼物--谈话--师从--送礼物循环(礼物都要是感兴趣的),到100以后再接着上面的循环,然后有一次谈话就可以结婚了。
我要追一个妹纸就一直呆在她那个城这么玩,没钱买宝物就调查,除非后方要打仗才回去,一般不选冷门君主后方崩不了,孙刘曹还会扩张(有你没你都一样),然后如果是太守,你在其他城不妨碍你接收建议做内政。
3. 三国志13威力加强版怎么结婚生子
结婚
PK版有新增迅速结婚的的方法
史实或登录武将都可以,但对象无法选择
方法是先找一人结一级绊,然后拼命访问便可触发
(此为伪随机,这天没有的话就是没有,要换另一天去试)
不需要拉入同道也不需要同一座城,无关身分或在野
也无关性别,直接拜访即可
对象会介绍他的孩子/朋友/养子(虚构武将)给你问要不要结
头像是从登录武将当中任选,能力方面与他相仿但较低
头像方面不满意的话得找van修改器来改
能力方面可找曹操这种超强武将跟他结伴来获得有力对象
但特技方面会比较贫乏,目前不知增加的方法
如果想要3个强力对象可一直找曹操
但从第二个开始似乎最快要等下个月才会有
生子
结婚后要孩子也是拼命访问对象
对象有登场就能生,12岁也行
不用拉入同道。跟结婚同条件
访问若没事可直接退出,如果这时对方挽留
然后画面会全黑,出现泡泡罐音效,那就成功了
(此处也是伪随机,这天没有的话就换另一天试)再保持结婚状态经过10个月便出生,这时才会知道性别,不满意就S/L换一天
出生时若出现讯息:黄龙入梦(男)、朱雀入梦(女),小孩有可能拥有高资质
每个女武将至多生2胎,但下一胎最快得为明年1/1
主角至多拥有10个孩子
孩子出生起便算1岁,4岁开始在根据地会出现培养选项,12岁仕官
如果想离婚再娶,比较正常的方式是让其战死、等到自然死
特殊一点的话,可藉由赠送名品再没收,或者当游侠系统的刺客威名暗杀之
但如果跟离婚的对象已经有孩子,配偶栏又已满,得等孩子12岁才能再娶
-
日照好玩的地方和吃海鲜应该去哪听说日
日照好玩的地方:万平口:"旅游来日照,必到万平口",已成为各地游客的共识。刘家湾赶海园:以赶海系列活动为主,集旅游、休闲、度假、民俗、健身于一体的综合旅游园。竹洞天: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城区西端的将帅沟毛竹…
-
什么是铸造
铸造是指将室温中为液态,但不久后将要固态化的物质倒入特定形状的铸模待其凝固成形的加工方式。 被铸物质多半原为固态但加热至液态的金属(例:铜、铁、铝、锡、铅等),而铸模的材料可以是沙、金属甚至陶瓷。 因应…
-
变形金刚中博派和狂派各有哪些人物
博派:擎天柱,铁皮,大黄蜂,爵士,棘齿。狂派:威震天,红蜘蛛,眩晕,吵闹,萨克,碎骨魔,路障,迷乱。…
-
一平方毫米的铜线能过多少安的电流
1平方毫米的铜线在不同电流下通过的安培数不同。最大是18A:(1)60A以下,选1平方毫米的铜线安全载流量是6A;(2)60~100A,选1平方毫米的铜线,安全载流量是5A;(3)100A以上,选1平方毫米的铜线,安全载流量是2.5A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有规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