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动态要闻 > 信息

怎么把qq空间动态屏蔽了

作者:刘楠远
2020-03-31
信息

1.怎样才能屏蔽一个人QQ空间的动态

1. 登陆qq,在主界面上点击qq空间的图标,打开qq空间;

2. 在“全部动态”下任意在其中一个动态的右上角点击齿轮的设置按钮;

3. 点击“添加”;

4. 选中需要隐藏屏蔽的好友名字,再点击“确定”即可。

2.QQ空间如何隐藏自己的动态

先第一步:打开QQ2009SP2以上的版本.找到你的QQ号码.点击号码后面的叉叉. 接着第二步选择 删除此帐号的所有记录 点击确定. 第3步重新打开QQ登录框.重新登陆QQ.登陆成功后立即点自己的QQ头像打开个人资料.并点击左下角的系统设置. 第4步:接着左边选中好友和聊天一栏.你会看到一个选择栏.在迷你资料卡上显示业务图标 先把前面的钩钩取消掉,点应用-确定. 立即转回到个人资料.这时候重新点击系统设置 继续选中好友和聊天一栏.你会看到一个选择栏.在迷你资料卡上显示业务图标 先把前面的钩钩重新钩上,点应用-确定.继续回到个人资料页面.你会看到页面上的小榔头. 点击榔头就会出现全部QQ业务图标.包括会员和钻.这时候你立即选中想隐藏的图标点击确定. 恭喜你隐藏成功!!! 这个教程别说是Q钻了,你想隐藏哪个图标都行。

效果浏览: 重要提示:操作速度才能决定你能否成功.速度越快成功几率越大.不成功的话可以多试几次.!!!!! 不要Q我说不行这类的 那是你速度不够快 OK?。

3.在QQ上怎么看别人是否在空间动态里屏蔽了自己

QQ查看别人是否在空间动态屏蔽自己:

1.如果你被对方屏蔽了,你是找不到的,因为在动态屏蔽的情况下,你仍然可以进入对方的空间,评论或赞都可以。

2.同时,如果对方在qq空间被动态屏蔽,对方不会察觉。

注意:屏蔽动态并不等同于限制对空间的访问。如果你限制某人对空间的访问,它会显示无法访问等弹窗,并且没有限制只屏蔽动态。

扩展资料

QQ空间(Qzone)是腾讯公司在2005年开发出来的一个具有个性空间,具有博客(blog)的功能的QQ附属产品,自问世以来受到众多人的喜爱。

在QQ空间上可以书写日志、写说说、上传用户个人的图片、听音乐、写心情等,通过多种方式展现自己。除此之外,用户还可以根据个人的喜爱设定空间的背景、小挂件等,从而使每个空间都有自己的特色。当然,QQ空间还为精通网页的用户还提供了高级的功能:可以通过编写各种各样的代码来打造个人主页。

参考链接:QQ空间-百度百科

4.【新版的】QQ空间怎么屏蔽他人动态

QQ空间可以设置屏蔽某个人的动态更新。

1.对单条不喜欢的动态设置隐藏,可以点击动态下面的。然后点击隐藏即可。

2.直接设置某个好友动态隐藏,可以在动态列表点右上角齿轮进设置,然后选择添加要隐藏的好友。

5.怎么样把QQ空间个人中心里面的他人信息屏蔽 了

朋友,您好。可以做到的。方法:打开空间,点个人中心,在我的空间动态的右上角有个齿轮状的图标(要用鼠标指过去时才可以看到)。那个就是动态设置,点击好,选择好友设置,把不想关注的好友名字后面的打勾去掉,确定下以后就不会再收到他们的空间动态了。

或者在那个好友的动态后面点击隐藏此人信息也是可以的。

方法一:

方法二:

被隐藏的好友,以后想要恢复对他们的关注,只要在动态设置里,点好友设置,在里面就可以进行恢复。

如有疑问,欢迎追问,如果满意我的回答,希望能采纳为答案,举手之劳将鼓励我们更好地为其他问友服务。祝愉快。

怎么把qq空间动态屏蔽了

推荐阅读
  • 日照好玩的地方和吃海鲜应该去哪听说日

    日照好玩的地方:万平口:"旅游来日照,必到万平口",已成为各地游客的共识。刘家湾赶海园:以赶海系列活动为主,集旅游、休闲、度假、民俗、健身于一体的综合旅游园。竹洞天: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城区西端的将帅沟毛竹…

    信息 2024-05-20
  • 什么是铸造

    铸造是指将室温中为液态,但不久后将要固态化的物质倒入特定形状的铸模待其凝固成形的加工方式。 被铸物质多半原为固态但加热至液态的金属(例:铜、铁、铝、锡、铅等),而铸模的材料可以是沙、金属甚至陶瓷。 因应…

    信息 2024-05-20
  • 变形金刚中博派和狂派各有哪些人物

    博派:擎天柱,铁皮,大黄蜂,爵士,棘齿。狂派:威震天,红蜘蛛,眩晕,吵闹,萨克,碎骨魔,路障,迷乱。…

    信息 2024-05-20
  • 一平方毫米的铜线能过多少安的电流

    1平方毫米的铜线在不同电流下通过的安培数不同。最大是18A:(1)60A以下,选1平方毫米的铜线安全载流量是6A;(2)60~100A,选1平方毫米的铜线,安全载流量是5A;(3)100A以上,选1平方毫米的铜线,安全载流量是2.5A 。…

    信息 2024-05-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有规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

    信息 202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