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结婚证女方父母不给户口来该怎么办
办结婚证,女方父母不给户口本,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2.领结婚证爸妈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可由当事人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一份有效期一个月的户籍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证,加盖户籍章1,一样作为当事人户口本使用。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3.领结婚证,如果父母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l)想领结婚证,父母不给户囗本,不同意子女的婚事。
(2)好好找父母谈话,子女说出自己对象种种优点,父母经验较丰富,子女应该多听父母意见。
(3)找长者,居委会,村委会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以和父母说说,就是起诉到法院,
父母也得给子女户口本,子女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子女是可以进行结婚登记的。
父母应该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尽管父母看子女对象有种种的看不足。
(4)最有效办法,比较伤父母心的方法,把父母起诉到法院,要求父母交出户囗本,
子女去办理结婚登记。
(5)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6)根据《婚姻法》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4.结婚后女方父亲不给户口簿迁户口怎么办
那就别迁,政策是允许的。
结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迁。结婚跟迁户没有必然的关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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