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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孩子藏起来怎么办

作者:张夕东
2020-04-30
信息

1. 家里来人,孩子老藏起来怎么办

我觉得不是大问题,好多孩子都是这样的,需要大人的正确引导。以孩子的角度来说,可能有这几个方面的原因:一、面对生人,有些胆怯,不知道说什么好,又怕被批评没礼貌,不会说话,干脆不说,躲到自己房间。

二、来了生人,自己没有能力判断来者是父母朋友还是不相干的人,干脆不参与,全交给父母面对。

三、反正父母和朋友交谈,和他没关系,自己又插不上话,没意思,干脆回自己房间玩。

四、害怕父母当别人面批评自己,丢面子,干脆躲得远远的。

针对您自己孩子的情况,您可以多引导孩子去面对这样突发的情形,比如孩子正在客厅玩,突然来人了,孩子一溜烟跑到自己房间了,你可以和朋友一起叫孩子出来,介绍介绍,多夸夸孩子,如果孩子10岁以上了,可以让他帮忙照顾客人,拿饮料或零食给客人拉,让孩子参与,并让他感觉到自己受到重视,得到尊重。慢慢就好了,不能为此数落孩子。

我说的是稍大些的孩子,你没有说清楚你指的是多大孩子,如果5,6岁以内那是很正常的阿。

2. 正在闹离婚,如果一对方把孩子藏起来,我该怎么办

抚养权主要依据为《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

3. 母亲把孩子藏起来不让孩子上学怎么办

怎样培养自信的孩子

方法/步骤

1、认真对待孩子看待问题不嘲笑孩子,孩子也会顾及面子,不要因小失大让孩子失去学习的信心和兴趣。

让孩子在家庭中有存在的价值,可以适当的让孩子做能力范围内的事情,并对其进行夸赞表扬,同样让孩子知道自己是被需要的个体,提高办事效率并增加自信。

2、在适当的物品选择上,可以让孩子做一做小主人,选择所需要的商品,不要否定孩子眼光,让其受到尊敬,增加他们对生活的信心。

3、拥有自由空间,让孩子有展示自我,发挥个性积极的方面。不要对孩子大小事情进行限制,强制改变,会让孩子失去原本性格而不知所措,失去对自我的信心。

4、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不要拿自家孩子和其他小朋友对比,每个孩子都有特长和短处,要中和考虑不要伤及孩子内心,阻碍孩子的表现欲望,让孩子身心受到伤害。

5、在一个有爱的家庭环境包围下,也是培养孩子积极乐观,增强自信必不可少的土壤。

4. 如果离婚把孩子判给一方,另一方把孩子藏起来.不让看.那怎么办

法院起诉主张探视权或者借对方过错变更扶养权。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把孩子藏起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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