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动态要闻 > 信息

痔疮是什么(引起痔疮的那些原因)

作者:马龙
2019-03-16
信息

什么是痔疮?痔疮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什么是痔疮?痔疮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痔疮又叫痔核。从字意上解释,痔是突起的意思,凡肛门内外突起的柔软肿物都叫痔疮。痔疮形成的原因很复杂,一般认为是多种原因长期作用的结果。

内因方面,由于人体是直立的,肛门又位于体腔的最下端,承受压力最大,血液回流的阻力也大,且肛门静脉中没有像下肢静脉中防止回流的静脉瓣,日久则易引起血管迂曲扩张而成痔。爬行类动物不患痔的事实也可证明这点。

外因方面,肛门是人体的出口,每天都有粪便从此排出,若长期便秘、腹泻或有久蹲厕所的不良习惯,势必会过度挤压、摩擦肛门,一方面造成血液回流更加困难,另一方面则引起局部的慢性感染,日久会使血管变脆,失去弹性,从而导致痔疮出血、脱出。此外,饮食不洁、过度疲劳及一些慢性病都会成为痔疮的发病原因。

一大便就出血,是不是得了痔疮?

什么是痔疮?痔疮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便血不一定就是痔疮,也有可能是肛裂的问题。如果便后没有疼痛的情况,就考虑是痔疮的问题;如果便后有疼痛的情况,也可能是肛裂。如果单纯认为便血都是由于痔疮导致,这种认知是不正确的。其次,痔疮分为内痔、外痔、混合痔,其症状是不相同的。外痔的主要症状是疼痛,且肛门有异物感。内痔一、二期多以便血为主要症状,三、四期出血较少,有脱出。混合痔兼有内痔和外痔的共同特征。另外直肠息肉、结肠炎都会有便血症状。不能单单从便血的症状来判定就是痔疮。

一般来说只要痔疮平时发作症状不是很明显的都可以采用保守疗法,可根据症状轻重分别采用或联合运用针对内痔或外痔的治疗方法,特别是中药对治疗痔疮的效果显著。只有症状严重,采用保守疗法治疗后,症状不能得到明显缓解时方选择手术治疗。更多痔疮患者只要注意饮食和局部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上用药以及坐浴、提肛等理疗,就会让痔疮自我康复。

痔疮做哪些运动好得快?

什么是痔疮?痔疮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1、提肛运动

提肛运动是一种向上收缩肛门,然后放松的运动,这种运动是有意识一松一紧的锻炼肛周肌肉群的一种方法,能够有效的改善肛周血液循环,因此针对因肛门静脉曲张引起的痔疮有比较好的治疗作用。

具体做法:全身放松,将臀部和大腿夹紧,深呼吸,吸气提收肛门,呼气时放松,一提一松为一次,可做20~30次,每日3~5次。吸气时,肛门用力内吸上提,紧缩肛门,呼气时放松。若采取胸膝卧位(双膝跪姿,胸部贴床,抬高臀部)做提肛运动,效果会更好。锻炼时,应迅速收缩、放松肛门周围肌肉,可慢慢增加锻炼时间和次数。

2、熊爬

双手双脚撑于地面,像熊爬行的姿势,双膝不跪地。前进时以侧边手脚作移动(右手左脚一起动),前进力量主要放在双脚推进,手只是平衡用,不必太刻意出力。爬行时身体处于俯卧姿势,静脉回流不会受阻,肛门压力低,静脉壁不会变薄,有利于痔疮的治疗。

3、举骨盆运动

仰卧屈膝,使脚跟靠近臀部,两手放在头下,以脚掌和肩部作支点,使骨盆举起,同时提收肛门,放松时骨盆下放。熟练后,也可配合呼吸,提肛时吸气,放松时呼气。此法每日可坚持做1~3次,每次20下。

4、交叉起坐运动

两腿交叉,坐在床边或椅子上,全身放松,两腿保持交叉站立,同时收臀、夹腿、提肛,坐下还原时全身放松,每天早晚锻炼两次,每次10~30次。

什么是痔疮?痔疮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推荐阅读
  • 日照好玩的地方和吃海鲜应该去哪听说日

    日照好玩的地方:万平口:"旅游来日照,必到万平口",已成为各地游客的共识。刘家湾赶海园:以赶海系列活动为主,集旅游、休闲、度假、民俗、健身于一体的综合旅游园。竹洞天: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城区西端的将帅沟毛竹…

    信息 2024-05-20
  • 什么是铸造

    铸造是指将室温中为液态,但不久后将要固态化的物质倒入特定形状的铸模待其凝固成形的加工方式。 被铸物质多半原为固态但加热至液态的金属(例:铜、铁、铝、锡、铅等),而铸模的材料可以是沙、金属甚至陶瓷。 因应…

    信息 2024-05-20
  • 变形金刚中博派和狂派各有哪些人物

    博派:擎天柱,铁皮,大黄蜂,爵士,棘齿。狂派:威震天,红蜘蛛,眩晕,吵闹,萨克,碎骨魔,路障,迷乱。…

    信息 2024-05-20
  • 一平方毫米的铜线能过多少安的电流

    1平方毫米的铜线在不同电流下通过的安培数不同。最大是18A:(1)60A以下,选1平方毫米的铜线安全载流量是6A;(2)60~100A,选1平方毫米的铜线,安全载流量是5A;(3)100A以上,选1平方毫米的铜线,安全载流量是2.5A 。…

    信息 2024-05-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有规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

    信息 202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