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动态要闻 > 信息

未结婚怀孕了生育险怎么办

作者:马楠明
2020-05-06
信息

1. 未婚生育能享受产假和生育保险吗

首先,你有权请产假。

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可见,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单位都应当无条件批准。

其次,你未婚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故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5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各省(市、区)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了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福利)、医疗服务等生育保险待遇,即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不能报销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总之,妊娠、分娩、产褥期的一切费用自理。

最后,未婚生育的行为应受到一定的处分。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2条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生育子女,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有些省(市、区)还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晋升职务等。 参考资料网页链接。

2. 未婚的女的能买生育保险吗

生育险办理流程: 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等到下个月,单位就可以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这个要去税务部门交纳;办理医疗证: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办理;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注意时间哦,逾期办理比较麻烦)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等待审核后,工作人员开据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申请表;在进行保险支付办理的材料主要有: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情况表、身份证明信息、出生证、医院的医务证明、医务结算的单子等;等待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审批完成后,本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领取生育保险的报销金。

3. 没有结婚证怀孕了怎么办准生证

根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没有结婚证是办不到准生证的。如果没有结婚就生孩子的话,是要按照非婚生育进行处罚的,如果在生育小孩后3个月之内办理了结婚证的,可以免于处罚。非婚生育的处罚是计划生育处罚中处罚最轻的。

领取结婚证后办理准生证的程序:

1、办理准生证需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夫妻双方各2张两寸照片、女方近期的孕检证明等材料;

2、有些单位的工会是可以办理准生证的,按照要求填写的《生育申请表》以及加盖单位的公章,交到单位工会即可办理;

3、没有单位的,可以带上证件到女方或者男方户口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街道计生办办理申请;

4、准生证审批机构接到《生育申请表》以后,一般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对符合生育规定的夫妻,将发放准生证,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夫妻,将不会发放准生证

未结婚怀孕了生育险怎么办

推荐阅读
  • 日照好玩的地方和吃海鲜应该去哪听说日

    日照好玩的地方:万平口:"旅游来日照,必到万平口",已成为各地游客的共识。刘家湾赶海园:以赶海系列活动为主,集旅游、休闲、度假、民俗、健身于一体的综合旅游园。竹洞天: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城区西端的将帅沟毛竹…

    信息 2024-09-20
  • 什么是铸造

    铸造是指将室温中为液态,但不久后将要固态化的物质倒入特定形状的铸模待其凝固成形的加工方式。 被铸物质多半原为固态但加热至液态的金属(例:铜、铁、铝、锡、铅等),而铸模的材料可以是沙、金属甚至陶瓷。 因应…

    信息 2024-09-20
  • 变形金刚中博派和狂派各有哪些人物

    博派:擎天柱,铁皮,大黄蜂,爵士,棘齿。狂派:威震天,红蜘蛛,眩晕,吵闹,萨克,碎骨魔,路障,迷乱。…

    信息 2024-09-20
  • 一平方毫米的铜线能过多少安的电流

    1平方毫米的铜线在不同电流下通过的安培数不同。最大是18A:(1)60A以下,选1平方毫米的铜线安全载流量是6A;(2)60~100A,选1平方毫米的铜线,安全载流量是5A;(3)100A以上,选1平方毫米的铜线,安全载流量是2.5A 。…

    信息 2024-09-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有规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

    信息 2024-09-20